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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丽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四川智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成功办理了各类诉讼、非诉讼业务,擅长处理合同及侵权纠纷,代理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及纠纷,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充分负责的敬业精神、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服务于当事人,办案质量高,受到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广泛好评。
  • 荣获2013-2016年度广元市十大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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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在嫌疑人与公诉人这场弱者和强者的较量中,刑辩律师坚守在弱者的身边,从不退缩。

侵权纠纷

当公民、法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权、隐私权、物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律师可代理维权,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

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所有争议,律师均可介入,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法律顾问

律师凭借法律专业知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办理各种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敬业、专业、经验丰富

樊丽律师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及纠纷,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为己任,
以充分负责的敬业精神、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服务于当事人,办案质量高,受到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广泛好评。

案例

1

    受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樊丽律师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为该案被上诉人W某(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其二审代理人参与诉讼。

    接受指派后,樊丽律师认真查阅了案卷,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受援人W某系某村民,2014年,本村另一村民赵某家电线被损坏,因受援人粗略了解一些电线方面的知识,当地村干部安排受援人帮助接线,在此过程中,受援人不慎从梯子上摔倒受伤。当日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出院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村委会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受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赵某、村委会及某乡政府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共同赔偿受援人X万余元。乡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标的虽然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但受援人情况比较特殊。会见受援人时,樊丽律师发现受援人的境况比想象中更糟,十分令人同情。受援人是残疾人,无亲属,生活极为贫困,是当地的五保户。受援人原本为肢残四级,新增的残疾导致其生活雪上加霜。樊丽律师初次会见受援人时正值深秋,受援人所穿的衣物单薄且破烂不堪,行走需借助拐杖,行动也十分缓慢。受援人是文盲,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教育,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沟通起来是有很大难度的。但樊丽律师并未因为受援人的贫困或没有文化而采取轻视的态度,相反给与了受援人充分的尊重和极大的耐心。在为受援人讲解法律规定时,不厌其烦,用最浅显易懂的语句去表述,尽量让受援人领会其中的含义。在与受援人讨论案件时,樊丽律师告知受援人一审判决确实存在问题。一审判决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承担60%的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按照60%的比例进行分摊,但受援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全部由乡政府垫付,并未进行分摊。乡政府的上诉理由中有一部分应该是成立的,二审的确有改判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积极与对方协商,争取对方能够按照一审判决的数额进行赔偿。当然,作为二审代理人,律师也会从法律、法规等方面努力寻找有利的规定,使受援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本案标的小,即使计算正确,赔偿的数额差距也不大,但为什么乡政府坚持上诉?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樊丽律师与受援人以及同行的村民们在办公室摆起了“龙门阵”。原来,村委会及乡政府中有些人认为他是五保户,平时就在救济他,受伤了能给他送医院看就不错了,他竟然把村委会和乡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此对他意见很大。樊丽律师分析,除了一审判决本身的原因,受援人与村委会和乡政府因赔偿产生的矛盾也是导致本案进入二审程序的重要原因。

    二审庭审中,樊丽律师从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角度发表了代理意见。受援人在村委会的安排下帮助他人搭电线受伤,依照法律规定,村委会及乡政府确应承担赔偿责任,受援人虽然身体残疾,但对村委会安排的事并未推诿,依然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他人,受援人本已十分贫困,不能让其因此事生活更加艰难。何况,受援人是五保户,解决五保户的困难,对五保户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乡政府的职责所在。

    樊丽律师认为,相比出庭应诉本身,化解受援人与村委会、乡政府积累的矛盾是更重要的事。庭审结束后,樊丽律师与村委会乡政府的代理人进行了沟通。樊丽律师认为:任何人都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委会及乡政府应当对受援人提起诉讼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并不是坏事,相反,这是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进步的表现。如果以后大家在产生纠纷时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而不是采用其他极端手段解决,那么村委会和乡政府的工作也就更好开展了。沟通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经过协商,村委会及乡政府最终与受援人达成和解协议。不久,乡政府主动支付了赔偿款,因赔偿问题产生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2

    受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樊丽律师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为该案被上诉人W某(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其二审代理人参与诉讼。

    接受指派后,樊丽律师认真查阅了案卷,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受援人W某系某村民,2014年,本村另一村民赵某家电线被损坏,因受援人粗略了解一些电线方面的知识,当地村干部安排受援人帮助接线,在此过程中,受援人不慎从梯子上摔倒受伤。当日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出院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村委会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受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赵某、村委会及某乡政府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共同赔偿受援人X万余元。乡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标的虽然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但受援人情况比较特殊。会见受援人时,樊丽律师发现受援人的境况比想象中更糟,十分令人同情。受援人是残疾人,无亲属,生活极为贫困,是当地的五保户。受援人原本为肢残四级,新增的残疾导致其生活雪上加霜。樊丽律师初次会见受援人时正值深秋,受援人所穿的衣物单薄且破烂不堪,行走需借助拐杖,行动也十分缓慢。受援人是文盲,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教育,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沟通起来是有很大难度的。但樊丽律师并未因为受援人的贫困或没有文化而采取轻视的态度,相反给与了受援人充分的尊重和极大的耐心。在为受援人讲解法律规定时,不厌其烦,用最浅显易懂的语句去表述,尽量让受援人领会其中的含义。在与受援人讨论案件时,樊丽律师告知受援人一审判决确实存在问题。一审判决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承担60%的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按照60%的比例进行分摊,但受援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全部由乡政府垫付,并未进行分摊。乡政府的上诉理由中有一部分应该是成立的,二审的确有改判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积极与对方协商,争取对方能够按照一审判决的数额进行赔偿。当然,作为二审代理人,律师也会从法律、法规等方面努力寻找有利的规定,使受援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本案标的小,即使计算正确,赔偿的数额差距也不大,但为什么乡政府坚持上诉?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樊丽律师与受援人以及同行的村民们在办公室摆起了“龙门阵”。原来,村委会及乡政府中有些人认为他是五保户,平时就在救济他,受伤了能给他送医院看就不错了,他竟然把村委会和乡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此对他意见很大。樊丽律师分析,除了一审判决本身的原因,受援人与村委会和乡政府因赔偿产生的矛盾也是导致本案进入二审程序的重要原因。

    二审庭审中,樊丽律师从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角度发表了代理意见。受援人在村委会的安排下帮助他人搭电线受伤,依照法律规定,村委会及乡政府确应承担赔偿责任,受援人虽然身体残疾,但对村委会安排的事并未推诿,依然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他人,受援人本已十分贫困,不能让其因此事生活更加艰难。何况,受援人是五保户,解决五保户的困难,对五保户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乡政府的职责所在。

    樊丽律师认为,相比出庭应诉本身,化解受援人与村委会、乡政府积累的矛盾是更重要的事。庭审结束后,樊丽律师与村委会乡政府的代理人进行了沟通。樊丽律师认为:任何人都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委会及乡政府应当对受援人提起诉讼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并不是坏事,相反,这是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进步的表现。如果以后大家在产生纠纷时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而不是采用其他极端手段解决,那么村委会和乡政府的工作也就更好开展了。沟通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经过协商,村委会及乡政府最终与受援人达成和解协议。不久,乡政府主动支付了赔偿款,因赔偿问题产生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3

     L某系一名普通女工,因病前往某医疗机构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症状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后转入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在该院治疗时,才从医生口中得知先前实施的手术方法有问题,该院只能采取补救措施,L某出院时有后遗症,正常生活受到影响。L某向当地卫生局反映情况,要求第一家医疗机构赔偿各项损失,卫生局组织双方调解,但医疗机构拒绝任何赔偿,调解无果。在与L某谈话过程中我了解到,L某保留的证据只有医疗机构的两张票据和处方,没有其他证据,可以预见到该案办理难度很大。

    接受委托后,我认真分析了案情,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办案思路:1、证明L某在某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存在医患关系)→→2、证明L某因为某医疗机构的治疗导致了后遗→→3、证明某医疗机构具有过错→→4、证明L某因此产生了损失。诉前通过艰难地调查取证,最终收集了十余份证据,随后代L某向法院起诉。庭审前一刻,作为被告的某医疗机构仍然拒绝任何赔偿。庭审中,被告没有料到我方能出具大量有利证据,且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庭审结束后,被告态度立刻发生转变,最终主动赔偿了L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结果超过L某预期。

4

    2017年,D某某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小程序开发协议》,双方约定了合同价款、开发内容及交付期限。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增加、变更了服务内容。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完成了开发项目,该项目已上线运行。但D某支付了部分合同款后,以成都某科技公司违约为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且将成都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成都某科技公司委托我代理该案。本案虽然涉案标的不大,但合同涉及软件开发专业知识,开发具体流程问题直接影响到案件结果。如果只看合同条款,而不对开发流程进行梳理,极有可能导致委托人败诉。我向该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查阅了全部合同、项目文件等资料,对案情进行梳理,建议该公司准备证据积极应诉并提起反诉。开庭前,我与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深入了解了程序开发方面相关专业知识,调取了大量对我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庭审中,因我方证据充分,D某某在法庭主持下,与成都某科技公司达成和解,撤回全部诉讼请求,当天即向该公司支付了全部合同款。

   

忠诚、耐心、细致

樊丽律师为人忠诚,工作耐心、细致,非常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力求将每一个经手的案件办得圆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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